Sunday, February 19, 2012

走进张艺谋的脑袋 计算《金陵十三钗》



都说张艺谋是个最精于商业计算的导演。那么,让我们假厉害一下,尝试用张艺谋的脑袋,来计算《金陵十三钗》的成功率。

有了好莱坞最炙手可热的男演员Christian Bale担纲,海外市场基本盘有了保障,20%跑不了。加上张艺谋最拿手的中国女郎魅力,多个20%。不要小看中国女郎,拍女人是张大导的拿手好戏。张大导的谋女郎,永远风情万种、烟视媚行,带着捉摸不透的神秘感,迷死老外。经张导捧红的巩俐,就是好莱坞里极少数有票房保证的亚洲女演员。

不过,单单满足海外市场是没用的。从前的《红高粱》、《菊豆》、《大红灯笼高高挂》,是迫不得已的孤注一掷,张大导必须对抗中共,才能赢得国际。

而现在,全世界都在争夺中国这块大饼,张大导不可能反而放弃。而在中国最卖,最政治正确,当然是抗日。所以,故事背景设定为南京大屠杀,肯定能激起中国人的民族情感,也能得到中共的肯定,再加个20%。

张艺谋早期的电影中,多突出女性在男权社会下的悲惨命运,而男性要不傻头傻脑,要不就是欺压女性的变态怪物。其实,也不限于中国电影,许多打入欧美市场的外语电影,都摆脱不了这个典型。这种刻板的人物形象,明显甚受西方观众欢迎。西方观众以民主、平权自诩,看其他文化近乎荒蛮的行径,身为西方人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如果有西方男士拯救东方女性的情节,那就更要加分了。(啊,《金陵十二钗》的故事主线也是西方英雄把中国女性从日本蝗军的毒手救出来,追加10%。)

不过,今时今日,要在中国卖片,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伤害中国男性的自尊了。所以,新时代的中国电影,中国男性不能再那么孬种。于是,我们有了以一挡百的中国军人兼神枪手佟大为,在电影开端过过场。再加上一些中国军人英勇作战,前仆后继为国捐躯的情节,起码再加个10%。

也别忘了加入人道主义,电影才能在影展里旗开得胜。自私的美国男人,为救修道院里的中国女孩甘冒奇险,十几个妓女更舍身代替中国女孩去送死,在残酷的战争中绽放人性的光辉。这是多么讨好影展评审的故事啊。别忘了,影展扬威,最终还是票房受益。

再加上精彩绝伦的战争场面,浪漫旖旎的爱情戏,《金陵十三钗》,还不拿个满分吗?这是最精准,最面面俱到的计算啊。

我在这里叨叨絮絮地推测这部电影开拍前导演与制片所做的商业考量,并非嘲讽。这种事后诸葛的计算谁都会。但要把故事拍成精彩、流畅、扣人心弦的电影,那就是导演的功力了。而张艺谋不愧是张艺谋,整部电影在技术上,在叙事手法上,无可挑剔。

张大导的电影,向来有很强的渲染力,可以预见,不少观众会红着眼睛看完《金陵十二钗》。而我,看着妓女们在人间炼狱中珠光宝气摇曳生姿,看着倪妮包覆在精美旗袍下的翘臀大量出现在特写镜头,看着男女主角在一触即发的危机下仍能调情做爱,只能感叹,我大概只是过了太容易被感动的年龄。


已刊登于19/2/12《星洲日报》

Thursday, January 19, 2012

王妃的寒酸智慧



她贵为英国王妃,却不介意和平民一样,穿上几十美元的大众品牌服装,更不介意穿着同一件衣服在大众与媒体面前重复曝光。到底她是缺乏王妃应有的高尚品味,还是因为另有谋略?《ICON》为你分析Kate Middleton的寒酸智慧。


全球女人中,衣着获得最多人谈论的,一个是Lady Gaga,另一个,是Kate Middleton。Lady Gaga须要挖空心思日日搞新鲜,以极端夸张的装扮攫取大众目光,保持热度与话题。而Kate Middleton,则无论穿什么衣服,都势必引来大家关注。我们无法知悉Kate是否享受这样的“关注”。可是,就算不情愿,就算刻意保持低调,她这一辈子所穿的每一件衣服,都将被大家放在放大镜下审视。原因很简单,她是英国王位第二顺位继承人威廉王子的夫人。

各国最高元首夫人、首相夫人或总统夫人的时尚品味,向来都是媒体关注的对象。但任何第一夫人的时尚品味,都不会比英国王妃更受关注,包括世界第一强国的总统夫人Michelle Obama。虽然王室在民主国家未必有实权,但王室仍然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形象”,象征着最顶级最高贵的品味。而贵为大英帝国的王妃,凯特想不被人注意,恐怕很难。

幸亏,凯特似乎相当享受她的身份,从和威廉王子拍拖以来,就一直坚持自己的着装风格,并且一再引领时尚潮流。2011年四月份正式成为英国王妃后,她的时尚智慧更充分发挥出来。

凯特的时尚风格,和近代另两位最受瞩目的王室成员——Grace Kelly和戴妃,有着显著差异。Grace Kelly与戴妃,都以奢华的品味,在自己和平民老百姓之间,划下一道无法逾越的界限。Grace Kelly一举手一投足,都是贵族的典范,身上的每一件首饰,都是令人哇哇声的珠宝。她是公主中的巨星,巨星中的公主。而戴妃则在全世界面前,从一个含羞答答的平民之女,慢慢蜕变为雍容华贵的王妃。她们都是百姓心目中高不可攀的人物。

相对来说,凯特则以其“平民化”选择,被广大民众熟悉。众所周知,凯特婚前就一直钟爱Topshop、Zara等等高街时尚(high street fashion)。婚后,她依然经常被人看见身穿这些平价品牌,丝毫不受新冠上的王妃头衔所影响。事实上,嫁入王室后,凯特似乎更努力地表现给别人看,她仍维持着平民生活。纵然王宫里有众多管家仆人,她仍然亲自上超级市场买东西,身上穿着和你我上超市的穿着并无太大区别。2011年5月她上超市购物的照片被英国报章刊登出来。照片中,她穿着白色V领棉质上衣,一条紧身牛仔裤,圆头平底鞋,肩膀上披着一条保暖的灰绿色围巾,朴素得一如邻家女孩。

凯特的着装风格,引来两极化的评论。有者认为她衣着得体,懂得适可而止,并非仅是一味卖弄奢华。而反对者则认为,凯特完全没有王妃的风范,经常穿着廉价衣服,不够贵气,令王室蒙羞。

除了偏爱高街时尚,凯特也经常穿上同一件衣服出席多个公众场合。对普通百姓来说,这是正常不过的事。可是,娱乐工作者与社会名流,却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衣服不能重复曝光。凯特“节俭持家”的行为,已经惹来英国名流猛烈抨击。英国时尚评论家与艺人Kelly Obsourne就不止一次表示,王妃不应该一再重复地穿同样的衣服,并谓这样太寒酸,很难衬托王室的形象。

寒酸的智慧
新王妃“寒酸”的时尚选择,难道是因为她出身平民,不识货,穿惯了Zara、Topshop这些大众牌子,还不懂得穿Dior和Chanel?

当然不。事实上,凯特不但懂时尚,她还在时尚业里浸淫过。从苏格兰的圣安德鲁大学(University of St. Andrews)毕业后,她曾在Jigsaw担任时尚配件采购员。Jigsaw在英国是非常大型的连锁时尚集团;时尚触觉不够敏锐,品味不够独到,要成为这种大集团的采购员,绝无可能。

我们不难从凯特穿衣的态度,发现她超龄的睿智。天天穿新衣、买名牌的奢华生活,谁不想过。君不见某个发展中国家的首相夫人,单是Birkin Bag就买了无数个,颜色应有尽有,要衬什么衣服都不是问题。而凯特这位高度发展国家的新王妃,却并未被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喜悦冲昏头脑,从此大肆消费,穷奢极侈,反而一再地以时尚向外界证明自己的节俭低调。

这当然是因为凯特知道今日不同往日。在经济腾飞的80年代,戴妃可以尽情展现高贵一面,英国子民也不介意有一个形象完美的王妃做为偶像与精神寄托。但在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尤其是欧洲国家皆陷入经济危机的时候,如果王室还大肆浪费,很容易引来民怨。在众多君主立宪的国家中,英国王室显得尤为脆弱。德国、法国等其他欧洲大国已经进入共和,而英国民主观念高涨,废除王室的呼声本来就不小。王室动辄得咎,凯特又怎么敢不小心翼翼,避免王室形象进一步受损。

因此,凯特努力塑造一个平民王妃的形象。她每一次亮相,都精心选择了该穿的衣服。世纪豪华婚礼后的第二天,她和威廉王子“漫步街头”,就穿上了价值仅仅$90美元的Zara蓝色雪纺连身裙。这等于是昭告天下,奢华的婚礼,只是我们王室应尽的任务,完成任务后,我们和你并无两样,我们也只是凡人,并不是骄纵豪奢的纨绔子弟。

聪明的凯特深明,要令王室永续经营,就要争取百姓的支持。

除了“平民化”,这个英国王妃,还喜欢穿Topshop、Alexander McQueen、Mulberry、Burberry,还有Issa等等品牌。没错,无论是Topshop这样的高街时尚,还是Burberry这样的奢华品牌,无论是Alexander McQueen这样的前卫时尚,还是Mulberry这样的经典时尚,都是英国牌子,包括Issa这个由巴西设计师创办的牌子,算起来也一样是英国品牌。

不用说,凯特对英国时尚业的支持,不但令英国时尚界人士对她竖起大拇指,也为她赢尽民心。

其实,早在还未嫁入王室前,凯特的时尚影响力就已经充分彰显。她2007年生日时所穿的一件Topshop连身裙见报后,该款式就在24小时内卖断市。拥有如此影响力,怎么可以不为英国的时尚业尽点力。

始终如一的风格
虽然按照前面的分析,凯特的穿着似乎都经过政治计算。但是,我们可以推断,凯特还是依照自己的喜爱去选择衣着的,丝毫没有委屈自己。她偏好蓝色与中性的颜色。她宣布订婚时,穿的是Issa宝蓝连身裙。婚后第二天亮相,穿的也是Zara蓝色雪纺连身裙。她曝光的照片里,八成以上都属于黑白灰褐这些中性颜色,还有——蓝。

她也非常喜爱佩戴帽子。戴帽子是欧洲淑女的传统。在多个较为正式的场合里,她都不忘展示一顶别致典雅的帽子。不必说,这些帽子多出自英国国宝级帽子设计师Philip Treacy之手。凯特似乎也对手抓包(clutch)情有独钟,就算不是赴宴,她也一样在手里抓个小巧的手抓包。这一点,和一般女性去到哪里都背着个手提包(hand bag)的习惯不同。

此外,凯特也超喜欢穿靴子。无论是搭配牛仔裤、裤袜、短路或裙子,只要不是出席正式场合,长靴都是她最喜欢的造型。看来,成为王妃并没有让她变成高跟鞋女人。

凯特在时装上的偏好,从刚开始和威廉王子交往,到正式结婚,一路走来始终如一。看来,成为王妃后,她的穿着没有受到什么王室造型师左右。

英国人民可以放心的是,他们的王妃绝对知道在什么场合该穿什么,以取得最佳效果。譬如,她2011年去加拿大出席Canada Day庆典时,穿上了红色套装,胸口别一枚枫叶胸针,很明显,那是用衣服向加拿大国旗敬礼。
撇开凯特的身份不谈。一个懂得把高级货与廉价品混搭在一起的人,才称得上时尚高手。Kate Moss、Sienna Miller、王菲,都是mixing high & low的个中好手。凯特显然也是其中之一。虽然难免有些人因为凯特与期望中的王妃形象不符而诸多批评,但总体而言,时尚界与公众对凯特的时尚品味还是誉多于毁。

这位年轻貌美魅力无穷,这位把平民时装带进王宫,这位重复穿同一件衣服亮相,这位时尚影响力惊人的王妃,必将在时尚史上,留下重要的一页。

凯特于2011年3月份穿上这款风衣亮相后,这款Burberry风衣马上售罄,可见她时尚影响力如何惊人。

 凯特订婚时穿的Issa蓝色及膝连身裙。

 凯特穿上Packham晚装出席ARK晚宴。如此华丽的晚装,在Kate身上并不多见。

 2011年6月出席洛杉矶British Academy of Film and TV Arts颁奖典礼时,穿的是Alexander McQueen。

  世纪大婚后第二天,王子与王妃外出王宫,凯特选择穿上仅售90美元的Zara连身裙亮相。

凯特去超市买菜的穿着,和你我并无二致。


女皇生日,王室成员站在白金汉宫的阳台上向民众致意。凯特在此场合,再次选择英国品牌Alexander McQueen。


已刊登于2011年12月份《ICON》杂志

Thursday, January 5, 2012

华人爱穿红?


许多外国人(还有华人本身)都有一个误解:华人是个爱红的民族。媒体上,任何代表华族的颜色,都非红莫属。


站在一名时尚业者的角度来看,华人何止不爱红色,简直是惧怕红色。


马来西亚的时装业者应该都知道,红色是个很难卖的颜色。在寻常的日子里,穿上一身红衣裳,肯定会招来朋友揶揄:哇,这么快要过年啊。甚至是:哇,要出嫁了啊?


似乎在华人的观念里,只有过春节,才有穿红的理由。


就算没有这层被人取笑赶不及过春节的心理障碍,华人也普遍认为红色是个艳丽、招摇、浮夸、嚣张、爱抢镜,爱引人注目的颜色。而华人十之八九是非常低调的啊。 如果问华人,穿红色的女人令他联想到什么?放荡的歌女、文化水准低落的二奶、俗气的村姑、在舞厅砸酒瓶的太妹阿莲,哦,还有充满怨恨的女鬼,种种负面的形 象马上浮现在许多人的心中。


这当然跟现代媒体与创作者狭窄的审美眼光有关。武侠小说中的侠客一律是白衣飘飘。穿白衣的必定是小倩、白素贞、小龙女,其他妖女只能穿青色红色。亦舒小说里的女主角无论是穿香奈儿还是阿曼尼,逃不掉黑白灰啡色。琼瑶张曼娟当然也是淡雅素净,和红色沾不上边。


红色,其实何罪之有?何至于沦落到今天如此万人唾弃的局面?


红色,曾经也是文人墨客心目中风雅时髦的颜色啊。怡红公子贾宝玉,天生就有爱红的毛病儿。宝玉一出场,穿的就是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天冷时,一袭大 红猩猩毡更是宝玉的经典造型。黛玉也穿大红羽缎对衿褂子,大红羽纱面白狐狸里的鹤氅,和电视剧里的粉色系形象大大不同。凤姐也偏爱红色,桃红撒花袄、大红 洋绉银鼠皮裙、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袄,英气逼人。整部《红楼梦》,教人领略了红的魅力。


古 人爱红,给了红色那许多美丽的名字。依据深浅的不同,古人将红分为绛、朱、赤、丹、红。多了一点蓝或黄,红又变化出多少赏心悦目的颜色。最纯粹的红是正 红,或叫干红;加了褐色带泥土质感的是赭红;加了黄色,红色成分又多于黄的,叫橘红;加朱砂于粉红色中调和的颜色,叫银红。


最直接的是以物体命名,顾名思义,直截了当:桃红、杏红、枣红、肉红、血红、牡丹红、玫瑰红、朱砂红。此外,还有绯红、猩红、鲜红、心红、水红、粉红、殷红、嫣红等等。


中华文化与红有如此深的渊源,却在今天受到华人如此歧视,也实在太冤了。其实,对自己有足够信心,又何须惧怕把红穿在身上。


已刊登于2011年11月份《Citta Bella》杂志,原来之前贴的《Fashionista排行榜》那篇,是12月份的。不过这样也好,农历新年快到了,应景。顺便打打广告,图片里的红衣服,都在a LOFT of things里出售。: )

Monday, January 2, 2012

2012新年愿望

忘了多少年没有许下新年许愿了。大概失望太多,学精了。这是昨晚的愿望,如果这也算:

2012,若能在赚大钱的同时,也能多读几首诗,听风穿过树林,坐在被太阳晒得发烫的草地上,脚尖流过淙淙河水一整个下午,而我还能感受,除了大喜大悲焦虑烦躁之外的,一些细微的情绪,那应该就是幸福的一年了。

那些细微的情绪,譬如对遥远的朋友甜蜜的思念,强说愁的年纪独有的忧伤,偶尔听到某段旋律时心灵那微微的一颤,都是多么珍贵啊。

Monday, December 5, 2011

Fashionista排行榜第一名

我身边有很多精通时尚的朋友。可是,我心目中的fashionista排行榜上高居第一名的,不是常拍时尚彩页,常为大明星们化妆、做造型的设计师、发型 师、时装编辑、造型师朋友,而是我的前同事兼好姐妹,担任生活版编辑(lifestyle editor)的温丽琴小姐。

许多职业和时尚有关的人士,装扮充满个人风格。可是,所谓的个人风格,往往也意味着一个人对特定类型的打扮有着某种偏好,甚至偏执。《Vogue》主编 Anna Wintour的bob头,和时尚评论家Suzy Menkes的Pompadour(咖喱泡芙头),十年如一日。另类杂志《Purple》的主编Olivier Zahm,离不开有色镜片、紧身牛仔裤、尖头皮鞋、皮夹克。

黑色更是许多时尚人士的个人风格。有听过设计师朋友解释说,那是因为不想和顾客争锋芒。发型师和化妆师,更有工作场合一定要穿黑色的不成文规定。

也许正因为丽琴不以fashion animal自居,她完全没有任何负担。从我们相识之始,她就以自己当时的心情与兴趣挑选衣服。也因此,她的风格一直在变,一直尝试新造型。刚认识她的时候,大家都知道她喜欢“绑来绑去”的衣服。现在想来,她那时真正喜欢的,其实是绑来绑去的乐 趣。一件“绑来绑去”的衣服,剪裁和设计往往和一般直接套上去的衣服不一样,甚至先得研究衣服该怎么穿上身。他没有号称自己多喜欢Rick Owens或川久保玲,可是他真心诚意喜欢设计独特的衣服,并且在自己身上实践。

她上班的时候,爱穿成熟的裙装。下了班,她可以换上背心牛仔裙,戴一个大大的黑框眼镜,geek chic得不得了。

她留过鲁豫式的及肩发型,很知性的样子。也剪过傻乎乎的娃娃头。我从新加坡刚回到KL时,她又转了发型。一头及腰的长发,再穿一件花长裙,像背着吉他的波西米亚民谣歌手。最近一次和他去一场新闻发布会,他又穿上很Chanel的仿花呢夹克,贵气得不得了。

他的造型变来变去,有时也会失手。可是,这无损他在我心目中fashionista第一名的地位。他是懂得在时尚里寻找乐趣的人。他不过分忧虑别人如何看自己,也不害怕失手而不肯做新尝试。

虽然在时尚杂志社工作,却从来不曾见他为名牌朝思暮想。买了名牌,也不见她因此洋洋得意。名牌对他来说,负担得起就买,负担不起就不买,就那么简单。

有时候,太爱时尚的人,会把一些时尚设计师奉为偶像,只要是心仪的品牌,也不管适不适合都想买。而丽琴买名牌,永远以实用的角度出发。她也能客观地判断一件物品是否好用、耐用,是否值得那个价钱,不会被牌子牵着鼻子走。她是对名牌完全免疫了。


已刊登于11月份Citta Bella杂志 

p/s: 这真的是巧合。这篇专栏刚写完不久,就传来了丽琴辞职即将赴欧念书的消息,搞得好像是为了她的离别而写似地。其实,这个题目是很早以前就有的想法,本来文章里还包括了我心目中男生组第一名,不过篇幅有限而放弃了。写丽琴,竟然是从时尚的角度着手,恐怕连他自己也始料未及。

Sunday, November 6, 2011

如果有人嚷嚷王菲演唱会不值得看


其实呢,我是一直嚷嚷王菲的演唱会不值得看的。TMD,动辄数百元上千元的演唱会,对中低收入阶层的马来西亚人如我而言,实在是种剥削。

换做多年前,只要是菲姨,票价再高我大概也会忍痛付费。可是近年对王菲的迷恋渐渐过去了……近年我最想看的,是再也不可能看到的Amy Winehouse的演唱会。我想在现场听这个酗酒嗑药搞得在台上永远精神恍惚的天才,如何以磁性十足的声音,把每一首熟悉的歌曲都improvise得充满灵魂,而且每一场演出都不一样。

我也想看年过半百的麦当娜,如何在舞台上继续搔首弄姿,劲歌热舞。一个女人能够和岁月战斗那么久,并且越战越勇,真是激动人心呀。而且,这不是身为entertainer应该做的事吗?TMD,身为消费者,付了那么昂贵的票价,总希望台上那位能拿出一点诚意,entertain一下我们吧?

而王菲漫不经心满不在乎的态度,被我诠释为没有诚意。(真奇怪呀,想当年,就是被她这样的态度打动的啊。)

可是,明天就要去看王菲的演唱会了,只好在疲累的状态中,复习一遍王菲。幸亏,感觉回来了。直到今天,菲姨的许多歌曲,还是没有过时老土的感觉啊,完全可以是今天刚刚新鲜出炉的音乐。

王菲不像张惠妹一样事事亲力亲为,积极参与演唱会制作。她似乎挑选好了化妆师发型师舞台总监什么的,就一切交给别人去处理了。这个女人虽然是只负责站在台上唱,其他啥都不多问不参与,可是还是很有品位的呀。

而品位,多么重要。至少她唱的歌她的音乐风格,我都还是很欣赏的。没有品位,再努力也没用啊。而这个女人,其实在我们成长的时候,为我们开启了一道品位之门。她让我们见识到港式芭乐之外的音乐,让我们开始留意其他类型的音乐。

我们曾经因为她,开始去找Cactus Twins和Bjork和Cranberries的专辑来听。虽然我们后来慢慢也有了其他的自己喜欢的东西,不再对她亦步亦趋,但她确实启动了我们“自己寻找音乐的动作”,摆脱了被音乐公司force feed罐头音乐的命运。

冲着这点,去看她的演唱会,就当回味从前,也算是很值得了吧?

说了那么多,其实我想说什么呢?其实我只是想告诉请我去看演唱会的人,虽然我唠叨了很久(RM600一张票耶,TMDTMD),可是,心里还是很感动的啦。